《天津市气象条例》 第十九条 下列可能遭受雷击的建(构)筑物、场所、设施和系统应当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: (一)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、二、三类防雷建(构)筑物; (二)物资仓储场所; (三)场所; (四)通信、广播、电视设施; (五)工业自控、监控设施; (六)计算机网络系统; (七)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需要防御雷电灾害的建(构)筑物、场所、设施和系统。 应当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而拒不安装的,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给予警告,责令限期安装;逾期仍不安装的,气象主管机构可以代为安装,所需费用由责任者承担;不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使用与操作 1、测量接地电阻值时接线方式的规定 仪表上的E端钮接5m导线,P端钮接20m线,C端钮接40m线,导线的另一端分别接被测物接地极Eˊ,电位探棒Pˊ和电流探棒Cˊ,且Eˊ、Pˊ、Cˊ应保持直线,其间距为20m 1.1测量大于等于1Ω接地电阻时接线将仪表上2个E端钮连结在一起。 1.2测量小于1Ω接地电阻时接线将仪表上2个E端钮导线分别连接到被测接地体上,以消除测量时连接导线电阻对测量结果引入的附加误差。 2、操作步骤 2.1、 仪表端所有接线应正确无误。 2.2、 仪表连线与接地极Eˊ、电位探棒Pˊ和电流探棒Cˊ应牢固接触。 2.3、 仪表放置水平后,调整检流计的机械零位,归零。 2.4、 将“倍率开关”置于倍率,逐渐加快摇柄转速,使其达到150r/min。当检流计指针向某一方向偏转时,旋动刻度盘,使检流计指针恢复到“0”点。此时刻度盘上读数乘上倍率档即为被测电阻值。 2.5、 如果刻度盘读数小于1时,检流计指针仍未取得平衡,可将倍率开关置于小一档的倍率,直至调节到完全平衡为止。
严格落实防雷检测单位的社会责任,规范检测行为 防雷检测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,取得相应,并在核准范围内从事检测活动,对检测活动过程及其作出检测结果的真实性、科学性负责。同时根据委托及时检测、检测,在完成检测工作后15个工作日内,应及时将检测报告和整改意见书抄送我局,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同时抄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。